近日,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各地市纷纷对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进行了调整,给企业减负。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3〕302号)政策精神,针对企业医疗保险提出了阶段性降低的要求。
各地市级在确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充足,即在剔除一次性预缴的医保费后仍能满足至少9个月的支付需求的前提下,经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备案后,可阶段性下调用人单位的医保缴费费率。然而,若统筹基金结余降至仅够支付6个月费用时,应立刻终止降费政策。此政策有效期持续至2025年12月31日,如国家在此期间有新的相关政策出台,则遵照国家规定执行。
此政策实质性地减轻广东省内各地区企业在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经济负担,也间接缓解职工的缴费压力。省内部分地市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方案如下:

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0号)的精神,广东省自2019年7月1日起推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并作出如下安排:
针对原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高于省级统筹标准的情况,自2021年5月1日开始,此类地区的费率将调整为遵循省级统筹设定的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执行。
对于原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低于省级统筹标准的城市,例如深圳、珠海、汕头、惠州、湛江、揭阳市,将采取分阶段过渡方式进行费率调整: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这些城市暂行恢复使用各自原有行业基准费率标准。
自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各相关地市需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过渡期费率调整方案,确保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备案并开始实施。
2024年7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所有地区统一执行省级统筹所设定的行业基准费率标准。
省内部分地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方案如下:

党建引领聚合力,两新赋能促发展| 广州市委“两新”工委莅临欢
2025-10-29 浏览量:580次
more >
喜报!欢创集团获评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5A等级称号
2025-08-08 浏览量:930次
more >
“欢庆十五载,乐跑创未来”——奔跑不止,共赴下一个15年!
2025-05-20 浏览量:1318次
more >
欢创荣膺中国电子商会数字采购专业委员会首届“副理事长单位”
2025-04-07 浏览量:1123次
more >
欢创集团荣获海心公益杰出贡献奖,总裁陈文舒当选新会长续写公益
2025-03-26 浏览量:1207次
more >
欢创集团实力亮相“百万英才汇南粤”春季大型招聘会
2025-03-20 浏览量:1197次
more >
在线
留言
客服
热线
7x24小时在线服务
在线
咨询
返回
顶部
提示

确定